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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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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遴选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的通知
2015-04-27 13:41  

为培养学生创业能力,营造学校学生创业氛围,推动部分创业项目进入实际运营阶段,实现技术、资本和市场进一步结合,学校决定遴选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第四批扶持项目。

一、申报条件

1.品德优秀、资信优良、有一定创业能力和可行创业项目的在校研究生和本、专科大学生。

2.申报项目需符合国家政策;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,能够转化为实体运营;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潜在经济效益。

3.以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,每个团队或者个人最多申报一个项目,申报项目应为申报团队原创,严禁抄袭或剽窃。

4.鼓励申报符合产业发展方向、成长性好、吸纳就业多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业项目。

三、申报程序

1.申报人填写《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自主创业项目申报书》(一式三份,见附件一)。

2.指导教师签署意见。

3.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进行初审。

4.各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根据实际申报情况择优推荐项目。

四、遴选办法

1.学校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。

2.评审委员会听取通过初审项目的团队情况介绍,根据提问、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分,提出遴选扶持项目建议。

3.招生就业处审定遴选扶持项目,确定扶持金额。

五、时间安排

1. 5月15日前,各学院将《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自主创业项目申报书》纸质材料(一式三份)报校招生就业处创业服务中心(新城校区报到三教104-2办公室,金川校区报到金川电力大楼十楼就业服务大厅),同时发送电子版至(liuguohui7911@163.com),逾期不再受理。

2.5月22日前,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,并提出遴选扶持项目建议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1.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对推进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意义,切实做好项目遴选的宣传动员工作,认真组织本学院学生踊跃申报,按照时间节点,做好初审和其他相关工作。

2.各学院以此次活动为契机,积极创造条件,深入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工作,鼓励专业课教师参与指导工作,提高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水平。

附件一: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自主创业项目申报书

附件二:创业项目申报书提纲

内蒙古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

2015年4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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